查看: 7030|回复: 0

[经验] “13规范”和“费用组成”的重大变化有哪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10 00:18:52 |四川|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于今年1月份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规范”)以及《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均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新发布的13规范,是在全面总结“03、08规范”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所存在问题进行全面修订的成果。
此次修订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将原来的1本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几个附录,拆分成1本计价规范、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特别是9个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单独成册,不仅更加清晰且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下一步构建工程量清单规范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体现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改革方向。“13规范”坚持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按照“工程计量规则标准化、工程计价行为规范化、工程造价形成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条文设置。
三是增加了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13规范”在保留“08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又在一些重要环节新增了部分强制性条文,规范了发承包双方计价行为。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13规范”在“08规范”计价风险条文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细分了发承包阶段工程计价风险,并提出了风险的分类及合理分担规定,为发承包双方共同应对计价风险提供了依据。五是提出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的原则。“13规范”从合同约定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均设置了可操作性的条文,明确规定竣工结算应依据施工过程中的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计量、计价资料办理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竣工结算提供了依据。
总之,新规范充分考虑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市场对计价的要求,能够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工程计价工作的需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web@jzbar.net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13014264号-2

在本版发帖QQ客服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