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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高清无水印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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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 08:13:02 |四川|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212号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500-2024,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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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为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方法,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推动工程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其他的计价活动可参照应用。建设工程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诚实守信、法定优先、有约从约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和期中支付、工程结算与支付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由造价专业人员编制,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发承包双方中的任一方,应对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另一方负责。接受委托的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对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委托方负责。发承包双方中的任一方应就其委托并确认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向另一方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就同一工程既接受招标人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又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或同时接受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也不得就同一工程既接受承包人的委托进行工程结算编制,又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进行工程结算核对、审计等工作。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委托进行工程结算编制、核对、审计等工作,不得再接受委托进行同一工程的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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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3 14:05:35 |安徽|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建筑资源吧又有新帖子了真是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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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9 14:29:38 |四川|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非常好,非常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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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1 10:58:13 |北京|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楼主在建筑资源吧分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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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9 11:33:27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分享更多更新的资料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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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5 20:43:51 |河北|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难得给力的帖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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