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415|回复: 6

详解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重大变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7-14 10:04:49 |四川|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建筑吧 于 2014-7-14 10:06 编辑

GB T50353-2013.jpg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吧提供全文免费下载在附件里!
新版规范变化较大,对当前很多所谓“偷面积”的绝招有杀伤力,尤其在规划方案阶段应特别注意,现将主要条文解读如下:
3.0.6 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解读:坡道包括自行车坡道、车库坡道等,顶盖包含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光板、玻璃顶等。
3.0.7 建筑物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规划设计时应注意。以往均按架空景观层概念,不计建筑面积(容积率)。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可避免沧州锦绣天地门楼因超一层而多计面积的尴尬。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解读:本条与《住宅设计规范》统一,利用假凸窗赠送面积被进一步限制。目前,邯郸、蚌埠已经全部采用真飘窗,其它地区执行不一致。
3.0.19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
解读:地下室采光井、通风井,以往均不计建筑面积。规划阶段地下室面积应适当考虑此部分面积的比例。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
解读:将房间改为假阳台“偷面积”的办法行不通了。
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解读:老规范不计面积。
下载说明:
1、论坛所有附件下载都会扣下载点部分资料需要资源币方可下载。 2、如果您的阅读权限不够,请勿点击下载,点击后也会被扣积分。
3、回帖请勿灌水,大家可以通过发帖、回帖、共享资料来获得积分。 4、如果您的权限不够,请点击这里赞助我们获得相应的论坛权限

GB T50353-2013.pdf

559 KB, 下载次数: 84, 下载积分: 下载点 -3 个

发表于 2015-10-7 19:54:54 |广东|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非常支持楼主的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6 23:41:11 |北京|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9 12:51:51 |河南|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加油,我们都看好你哦,继续分享好贴吧。

12312443214 于 2016-10-19 12:52:18 补充以下内容:
楼主加油,我们都看好你哦,继续分享好贴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4-14 17:00:18 |安徽|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好资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1-28 15:10:10 |河北|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web@jzbar.net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蜀ICP备13014264号-2

在本版发帖QQ客服返回顶部